根据广州股权交易中心运营模式及相关制度的规定,下列企业适合在中心挂牌:
(1) 有进入资本市场意愿但目前暂不符合在主板、创业板上市条件的; 虽然符合条件,但不愿意漫长等待,希望加快上市或挂牌进度的;尚未做好相关准备或不愿进入公开市场的公司。
(2) 具有利用资本市场长远发展规划,根据企业发展,股东和高管各方 面准备的实际情况,按计划、分步骤,稳步推进的公司。
(3) 业务发展具有一定基础,希望能在资本市场上找到合适战略投资者 或财务投资者,以获得直接融资和企业持续发展资源的公司。
(4) 具有创新业务模式,需要借助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综合金融服务平台 对外宣传推广的公司。
(5)希望其股份(权)能在市场上流通,并获得市场定价,但又不愿意 过多公开披露信息的公司。
(6)未在新三板挂牌试点的公司。
(7)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的传统产业公司
以上的条件都符合我们公司。